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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城市旅游品牌宣传的通知
2019-02-19 阅读次数: 727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大“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城市旅游品牌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品牌影响力,现要求如下:

一、充分利用数字文化广场进行宣传

各县区、开发区要充分利用数字文化广场大屏、宣传栏等设施,加强对“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宣传口号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全市所有数字文化广场务必在2月22日全部实现宣传功能,每天滚动播放宣传片和宣传口号。

二、加强公共文化机构日常宣传

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要利用场馆LED大屏、宣传栏、活动宣传册等,加强“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品牌宣传。每天安排重要时段滚动播放“黄河入海 湿地东营”视频宣传片、“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宣传口号和“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主题宣传图片。

三、加强相关创作和文化活动宣传

请各单位要加强品牌宣传相关题材的艺术创作,将优秀新创作品纳入到展演活动中。在所有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开始前,通过LED 大屏、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展示播放“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主题宣传图片、“黄河入海 我们回家”宣传口号、“黄河入海 湿地东营”视频宣传片,凝聚品牌共识,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公共文化场馆、数字文化广场及演出现场的宣传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告中的落实情况要详尽具体,如落实宣传的数字文化广场个数和视频滚动播放次数等具体情况,落实情况报告请于2月20日前报至市局文化艺术科邮箱。同时确定一名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2月18日报市局文化艺术科邮箱。 

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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