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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2016-10-30 阅读次数: 1407

一、申请与管理:

1、河口区图书馆公开招募志愿者,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2、志愿者招募选聘的程序是:自愿申请报名,图书馆考察。图书馆向正式确定为志愿者发放河口区图书馆志愿者上岗证;

3、凡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并有一定时间保障,志愿参与图书馆服务工作的人士均可申请。志愿者申请不受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等限制。申请成为图书馆志愿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图书馆的规章制度以及图书馆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在服务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广大读者;

2)有爱心和责任心,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愿意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建言献策;

4、报名申请,需填写《河口区图书馆志愿者报名表》。

二、机构和职责:

1、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河口区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2、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图书馆的领导下,招募、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图书馆工作和社会公益工作等提供服务。

3、志愿服务项目:根据河口区图书馆读者第一 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为河口区图书馆提供志愿服务实践岗位(包括读者阅读导航、读者上网辅导、图书报刊分类上架、规范读者不良行为及组织读书活动等)

三、基本权利:

1、有权接受图书馆相关工作指导和技能培训;

2、有权对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或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权参加图书馆为志愿者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志愿者交流会、文体活动等;

5、有权获得图书馆志愿服务的荣誉和奖励;

6、志愿者因升学、就业等原因需要志愿服务证明时,累计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的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绩效证明书;

7、有权申请终止志愿服务关系。申请终止志愿服务关系的志愿者需提前一周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关系。

 四、基本义务:

1、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发扬“奉献、友爱、互动、进步”的精神,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

2、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的精神,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服务工作和项目;

3、志愿服务,微笑服务,耐心坚持。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为有需要的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5、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率:每个志愿者应保证每次志愿服务达到4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时间,每次服务结束后填写《河口区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日志》。

五、奖励机制:

1、颁发正式的志愿者工作证,任期满后颁发荣誉证书。

2、本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作出实习鉴定。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河口区图书馆。

 

                                                               河口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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