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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协议
2015-06-11 阅读次数: 1697
 

甲方:河口区图书馆

乙方:            

为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根据《东营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图书馆建立以区图书馆为馆,镇(街道)图书馆为分馆的河口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一馆办证,通借通还。为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作为馆全面负责区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同时为全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开展图书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2、甲方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全区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共享。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图书采购指导和编目加工。

4、甲方开展网上咨询服务,解答乙方工作人员及读者的咨询。

5、甲方每年至少策划组织一次由乙方参与的区域性读者活动。

6、甲方将外购的各种数据库、自建数据库、电子图书等资源,通过网络与分馆共享。读者可以在任何一家图书馆检索总馆的各种数据库资源。

7、甲方加强流动服务工作,利用图书馆流动服务车在固定网点难以覆盖的地区开展流动图书馆服务,形成固定网点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图书馆服务网络。

8、甲方设立分馆还回书架,并负责将流通到本馆的他馆图书通过图书流动服务车定期送回所属图书馆。

二、乙方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河口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标准建设总分馆体系,加挂河口区图书馆分馆牌子。

2、乙方自配藏书按《河口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标准建设,图书编目要求规范化、数字化,并纳入甲方的联合书目数据库。

3、乙方应与甲方统一使用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统一借阅制度和服务规范,实现图书借阅一卡通

4、乙方应配备1名以上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专职图书管理人员,需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读书活动,自觉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考核。

6、乙方应保证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56小时,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业务规范,按要求完成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读者需求信息,并配合甲方共同做好读者服务工作。

8、乙方设立甲方和其他馆还回书架,并负责将流通到本馆的他馆图书通过图书流动服务车定期送回所属图书馆。

三、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双方对协议无异议,可再行续签。

五、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14815               201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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